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2-050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风险等级为 R2及以下的固收类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万元(含 38,000万元)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 2022年 12月 30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拟根据现有资金状况和资产结构以及年度企业筹融资安排,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时度势合理安排资金余缺,进一步改善存款结构,增加日常存量资金的收益,拟在2023年度内参与风险等级为 R2及以下固收类理财产品的认购。
(二) 委托理财金额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万元(含 38,000万元)。
(三) 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公司拟在2023年度内参与风险等级为 R2及以下固收类理财产品的认购,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本次委托理财期限
该事项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已经公司 2022年 12月 30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控制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对产品将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在购买每单产品前,需要充分了解拟购买产品的情况,对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按内控及授权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三)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固收类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9月 30日 (未审计) | 2021年 12月 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27,839.01 | 133,446.30 |
负债总额 | 142,471.47 | 55,653.94 |
净资产 | 85,367.54 | 77,792.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4,666.81 | 77,091.63 |
2022年 1-9月 | 2021年 1-12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91.09 | 3,655.95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 2023年度内参与风险等级为 R2及以下固收类理财产品的认购,总额度控制在 38,000万元(含 38,000万元)以内,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此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此事项表示同意。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其目的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 3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 备查附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